耀华玻璃厂的社会主义改造概述

来源: 中共秦皇岛市委党史研究室        点击次数: 358

耀华玻璃厂是中国和远东第一家用机器生产玻璃的企业。其前身为中国机械玻璃制造公司,是由中国李树德与比利时人M.罗遮等共同发起成立,于192112月开始筹建,1922年破土动工,1924年正式投产,是我国乃至亚洲第一家采用中外合营形式创建的机器玻璃企业。解放前,耀华历经中比合办、中日合办、官商合办三个时期,企业风雨飘摇,发展缓慢。19481127日,秦皇岛解放,耀华被人民政府接收,企业获得新生。在国民经济发展时期,按照中央的部署,耀华进行了社会改造,企业由此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建国初期秦皇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耀华玻璃厂社会主义改造的社会背景


解放前夕,耀华玻璃厂遭到国民党的破坏。有部分工人与技术人员受到国民党反动宣传影响,离开工厂跑到天津。且“弃厂人员多数为中高级负责人员,现有职员人数不够分配。”在生产上,铁工厂等厂房被国民党军队烧毁,大量生产器材被抢走,熔窑停产。

19481126日,驻守秦皇岛的国民党部队从海路逃走。耀华管理者和大部分技职人员也逃往天津。总经理张迅坚也去了上海。耀华已是无人管理的状况。“在此情况下不得不进入提前冷修熔窑,暂不点火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总公司派会计陈华元,由津赴秦,以总务长名义代理厂长。但是,对工厂财产如何保护,数千职工及家属的生活如何照管,却没有作出安排。”

1127日,秦皇岛解放当天,工厂已是破烂不堪:被国民党溃军焚毁的铁工厂房倒屋塌,还冒着青烟;成品库着火了,部分玻璃被烧毁,材料库的门窗全部被砸开,生产器材大量被国民党溃军抢劫拉走;剩下的也大部分被破坏,卷宗满地。据时任冀东军区13军分区独立八团一营营长任香亭回忆:“国民党军队已登上军舰,隔海炮击海岸,造成不少破坏。耀华玻璃厂也受到波及,大烟囱被削下了半截儿,部分厂房被击毁。”耀华在解放初期“原料缺乏尚未开工,因被敌人搜刮殆尽,除少数成品玻璃及不多的原料外,别无所有。”“现有玻璃4051箱,这是该厂唯一的财产,开支与开工资本均依赖于此。”

面对困境,尚未离厂的耀华厂工人自动组织起来,抢救被国民党溃军焚烧的铁工厂。为了进一步维护秩序,保护工厂,吴云龙等老工人提出护厂号召,随即有百余人响应,组成护厂队(后来发展到200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厂,分头在厂区、宿舍组织巡逻,等待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到来。

耀华玻璃厂管理机制特殊,其工厂在秦皇岛,公司股东、董事会却在天津。因此,中国共产党对耀华玻璃厂的接管、社会主义改造与秦皇岛、天津两座城市的解放都存在联系。19486月,秦榆市工作委员会成立,书记王明德。工委下设临榆、秦皇岛两个工作组。主要任务是:保护城市,了解市内动态、迎接解放。19481127日,秦皇岛解放,三天后,军管会进驻耀华厂,军代表为郝洁轩,次年3月,陈新继任。1948123日,组成临时管理委员会,工厂有了临时管理机构。1949115日,天津解放后,天津军管会派军代表杨绍先接管了耀华玻璃公司,国民政府“官股”作为官僚资本被人民政府没收,而“商股”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19491215日,秦皇岛市委发布《关于接收公营企业工厂情况报告》:“耀华有造玻璃机器新旧两部,二号机器能出玻璃10001500箱,规模宏大,在华北是著名的,现在均完好无损,原料购到,即可开工。但可惜的是敌人数年剥刮,原存原料已消耗殆尽,因此不能很快开工,这是一个极大的损失。”解放初期的耀华,面临着资方人员顾虑重重,职工队伍不整齐,生产停顿,经济拮据等问题。尽快安定人心,稳定秩序,恢复生产,是当务之急。


二、耀华玻璃厂的社会主义改造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在解放城市与工厂的同时,耀华玻璃厂在内的大量民族企业工厂管理者、工程师、职员逃跑。针对这样的情况,中共中央于115日发布《中央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提出:“对于接收来的工厂、矿山、铁路、邮政、电报及银行等,如果原来的厂长、矿长、局长及工程师和其他职员没有逃跑,并继续服务者,只要不是破坏分子,应令其负担原来职务,继续工作,军管会只派军事代表去监督其工作,而不应派人去代替他们当厂长、局长、监工等。”

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并举是耀华玻璃厂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特点。在时间点上,两者同时进行。恢复生产秩序是耀华厂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改造的开展又极大促进了生产。

临时管委会变卖残存的成品玻璃,换成小米和现款,分批发给职工,维持其生活。同时组织厂内职工整修机器和厂房。19491月,天津刚刚解放,耀华厂军代表就带领职工代表与天津耀华公司军代表杨绍先、副总经理张鄂联及私股代表讨论恢复生产组织、资金和原材料、燃料问题。确定了继续动员赴津人员返厂;调运回厂解放前向永利公司购得的500吨纯碱;采取各种办法筹措资金等策略。厂军代表郝洁轩向冀东军区汇报耀华恢复生产面临问题。经协调,唐山银行贷款长城券50万元,折合小米17万公斤。后又经冀东银行借到开滦末煤12500吨,换块煤5000吨。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资金、粮食、原料、燃料等问题都得到解决。耀华在1949328日恢复生产,并且生产水平迅速提高,平均日产量比1948年提高70%

耀华经营管理权从天津公司股东手中转移至秦皇岛工厂党委会,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公司董事会与工厂两地分管;成立公私双方组成的新董事会;成立工厂工委、党委会;逐步实现董事会权力向重工业部与中共耀华玻璃厂党委会转移。

军管会接管耀华,实现公私合资。 19481130日,秦皇岛军管会派军代表进驻耀华厂。1949115日,天津解放后,天津军管会接管了天津耀华玻璃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过程中采取的“没收官僚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共和国所有”的方针。耀华原本资本中的50%官僚资本在军代表接管企业时即被政府没收。同时官股(私人资本)的合法收益受到保护,实现国家资本与民族资本的合资。

解放初期三次改组董事会 19497月,耀华没收官僚资本,天津军管会派出公股董事9人,与私股8人组成新的董事会。公股代表杨成担任董事长,并指派杨绍先为公股常务董事。私股代表袁心武仍为常务董事。12月末,耀华由重工业部接管,并指定华北窑业公司为耀华公股法定代理人。董事会相应进行第二次改组。由重工业部派出王文等11人为耀华公司董事、监察人。袁心武等9人仍为私股董事、监察人。袁心武继续担任私股常务董事。195111月经过董事会公私双方协商进行第三次改组。参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按公私双方所持股权的比例确定公股董事10人,私股董事9人。

建立党组织,实现权力的转移。19495月初,经中共秦皇岛市委批准,在耀华厂建立党支部。5月底,中共秦皇岛耀华玻璃厂工作委员会建立。到1949年底,全厂有共产党员171名,占职工总数的18.2%19519月,建立中共耀华玻璃厂委员会。1952年,全厂党支部发展到15个,另建立熔制党总支。1951年到1953年,工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厂内工作以党委为核心实行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工作均需经党委决定,分头贯彻执行。

逐步削弱公司董事会职能,实现工厂独立运营。耀华党委成立后,天津董事会逐渐丧失决策核心的作用,私人资本与生产经营脱离。19505月,公司总事务所缩编为秘书、业务、财务三个课。包销后,设在外地的推销机构全部撤销。同年,耀华成立由厂长、工委书记、工会主任、工程师和其它生产负责人代表组成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厂长为管委会主席。195211月,公司将供销等经营业务划归秦皇岛工厂,撤销总事务所,成立董事会办公室。1953年“一五”计划实施后,工厂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基建计划以及有关生产基建方面的重要技术事项等直接由重工业部建材局批复或审定。课()长、车间主任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由工厂直接上报建材局批准。公司董事会由原来的权力决策机构逐步变为公私双方的协商议事机构。1954年,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耀华逐步实行生产区域管理制,试行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度。19557月,耀华董事会成为公私双方的协商议事机构。1956年,因实行定息,业务削减,股东会、董事会终止举行。董事会办公室只留少数人员负责股务管理和发付股息等工作,直到1966年撤销。

19499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主要体现在股息盈余的赎买政策与“四马分肥”。

实施赎买政策,改造私有制。清产定额是对私股赎买的前提。1950年耀华进行清产评估。1951年核实资产净值额为1161.43亿元,折合新币1191.4万元。与此同时,公司进行了资本调整。调整后,公股占比达到54.49%,私股45.51%1949年耀华股息红利占盈利额的42.8%,后逐渐缩小,直到1956年股息定息5%。赎买实质是财产收益权缩小;反过来,如果收益率不变,只减少私股资本额,那么阻力会更大。赎买政策,巧妙的以名义上股息红利份额的减少,达到实质上私股资本额减少的目的。这种收益权量变的积累,必然导致继使用权、处置权与所有制的质变。

股息盈余“四马分肥”。解放后,原董监、经理、厂长花红从职员花红中剔除,计入股息。并逐步降低股息,增加普通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国家税收与企业留存。1950年,耀华按照《私营企业投资条例》规定进行分配,年度盈利扣除所得税、公积金、股息后,以60%拨付股息,以15%拨付职工福利基金及职工奖励金。19511128日新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于每年度股东红利54%;董事、监察人、经理、厂长等酬劳金6%;职工福利基金及职工奖励基金15%19536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将民族企业盈余分配主要概括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部分,即“四马分肥”。19549月国家政务院颁布了《公私合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股东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共可占到全年总额的25%左右。依据《条例》和实际情况,1954年耀华盈余33.57%上缴国家所得税后,发付股息红利占20.63%,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占5.43%,其余40.37%留作公积金。1955年,基本比照1954年的比例进行了盈余分配。据统计,1949年至1955年,耀华的盈余用于国家税收部分占31.05%,发付股东股息、红利、酬劳金占26.19%,企业奖励金占8%,公积金部分占34.62%

赎买政策与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耀华开始实行定息制。1956721日,耀华公布通告:“奉建筑材料工业部关于发放1956年上半年定息的通知,自1956年起,各企业单位,不论大小不论盈亏,均按年息五厘即5%发息”。定息制的本质在于,股东从发放股息红利到只取得定息,私股所代表的资产已经与企业经营过程及其收益多少没有关系,定息本质是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样所有权意义上的私股已不复存在。


三、社会主义改造对耀华玻璃厂的影响


一是提高生产能力。解放后,耀华生产迅速恢复发展。195111月耀华扩建一号窑,该项目被列入国家“一五”计划期间的694项限额重点建设项目。项目1955年开工,是我国第一座自己设计的玻璃熔窑。1951年产量达70.9万标准箱,为建厂以来最好水平。从19511955年每年生产递增12.4%19571号窑年产量达到234.7万标准箱,比1936年两窑历史最高产量提高4倍多。从劳动生产率看,社会主义改造后的耀华是解放初期的三倍多。

二是发展集体事业。在公私合营时间,耀华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不断进步,使职工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1949年到1957年,增建宿舍1345间房屋面积相当于解放前二十七年总和的一倍半,共有1556名职工住上了公房。此外,还兴建了医院、浴室、托儿所、幼儿园、牛奶房、职工俱乐部、职工食堂等,并在职工子弟小学的基础上兴办了中学。

三是建立了高效公平的分配制度。1936年,厂长工资为普通工人的二十倍。1944年,厂长工资为普通工人的九倍。从19487月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耀华工资高低比控制在2.7倍上下。19495月,针对解放前工资制度混乱的情况,耀华开展工资调整。1951年,实行八级工资制。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重新制订了各类、各级人员的工资等级标准。1956年的工资改革最大的特点是职工工资改革与公司私营股份定息几乎同步。实质上,降低了董事、股东的股份利息,即是降低资本回报率。提升干部、工人的工资待遇,则提升劳动回报率。这些改变是公私合营企业在生产关系、管理权限、利益分配等多方面深刻变革的直接体现。即企业由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基层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和提高。资本家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所有权意义上的私股消失。耀华实质上从国家资本主义的公私合营企业,变成了国营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